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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烹食大白鲨背后:鱼龙混杂的“野味交易”和吃播乱象

2026-09-22 21:30 来源:海蔻通 点击:

网红烹食大白鲨背后:鱼龙混杂的“野味交易”和吃播乱象

近日,“网红烹食大白鲨”一事持续引发社会关注,被举报后,该网红账号被封禁,当地职能部门介入调查。

事件中,大白鲨的来源一直是焦点话题,虽然目前未有公开定论,但新黄河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电商平台中,有商家声称以“人工养殖”为名,对外销售娃娃鱼、鳄鱼、梅花鹿等动物,其中鱼龙混杂,消费者往往难以辨别。此外,以满足猎奇、窥私等病态心理的吃播乱象,再次将“流量经济”的弊端推上舆论对立面。

据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令禁止采购、经营、食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得提供“野味”。专家呼吁,要从源头控制风险,切实遏制“野味”交易需全民共同努力。

电商平台里的“人工养殖”

据了解,该网红在发布视频时,曾声称所用鲨鱼为“人工养殖可食用”,并在被质疑时公开回应鲨鱼为“从合法渠道购买”。然而,根据最新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大白鲨未在其中。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噬人鲨(又称大白鲨)属于二级保护动物。

网红烹食大白鲨 视频截图

“渠道”是如何“合法”的?“人工养殖”就可以食用吗?新黄河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电商平台检索“人工养殖”,不少商家销售活体“野味”,如娃娃鱼、鳄鱼、梅花鹿、“豹猫”等。

有人线上销售“人工养殖”的梅花鹿

新黄河记者查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豹猫属于二级保护动物。虽然大多商家声称自己销售的是作为宠物养殖的“孟加拉豹猫”,但大多没有血统证书。根据公开信息,没有血统证书的“豹猫”大多没有经过严格的选育,有可能来自偷猎野生动物的黑作坊,可能只是野生豹猫和家猫杂交第一代的个体,甚至有很多就是野生的豹猫。

一名商家告诉记者,“纯种”的豹猫不能饲养,其销售的是“混血”,因此不用担心违法问题。记者询问“纯种”豹猫如何交易,其又改口表示纯种也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据了解,中新财经报道中曾指出,一些电商平台所售的活体到底是人工养殖还是野生的,真假难辨,不排除有人打着“人工养殖”的名义在盗猎后非法售卖。新黄河记者在一些活体动物链接下方,也发现有不少购买者询问是否“合法”。

据了解,根据《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均不得食用,即使是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也不例外。而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但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除外。

业内人士称,诸如梅花鹿这等人工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买卖交易后的用途,存在种种不确定性。

此外,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因此,即使是人工养殖,根据有关规定,仍需办理相关证明,若商家无法提供即属于违法行为。然而新黄河记者发现,很多商家在出售页面上并没有展示相关标识。

互联网经济下的吃播乱象

野味渠道“溯源”问题之外,网红烹食大白鲨事件,将当下以博流量,满足猎奇、窥私等病态心理的吃播乱象再次推上舆论的对立面。

近年来,以大胃王、猎奇食物等的“吃播经济”兴起。2021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发布《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明确禁止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风靡一时”的大胃王吃播类视频被叫停。

许多博主为博流量,将目光转移至猎奇食物上来。如烹食大白鲨的博主,还曾发布过鸵鸟、鳄龟、鳄鱼、娃娃鱼等烹食视频,这些食品以不常见、或猎奇的“食材”为噱头,烹饪手法一般较为粗放,视频结束在博主大口啃食的画面中,并借此收获粉丝和流量。新黄河记者注意到,被封号前,该博主的粉丝已超过780万。

专家认为,吃播文化兴起背后,是在互联网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视频创作者为博流量,盲目选取一些刺激素材,企图在最短时间“吸粉”从而进行流量积累与转化。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博主或无知,或“铤而走险”,最终触犯了法律底线,不得不承担相应后果。

据了解,为纠治相关乱象,国家有关部门也推出了一系列规范。2022年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其中提到,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

抵制滥食需全民努力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网络博主违规食用国家保护动物并非孤例。2021年,美食博主“阿壮锅本人”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发布于多个社交平台,被海南琼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除该美食博主外,“法螺”的购买者和店主均被依法刑拘。

据了解,2022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处理规则。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也属于野生动物范畴,也在刑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法律人士表示,售卖国家保护动物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除此之外,还涉嫌触犯非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虽然国内目前对“食用野生动物”未纳入犯罪及追诉范围,但这种行为也不应该被提倡,更不应该被纵容。

此外,针对电商平台中,疑似有商家存在交易野生动物的现象,早在2020年国家林草局、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等部门就已介入。电商平台也通过敏感词拦截、人工排查等手段,筛查下架相关交易信息,关停网店或者账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维胜曾表示,食野生动物涉及到猎捕、人工繁育、经营、运输等多个环节,确实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有限的执法力量,难以实现全面禁止的目标,需要广大公众的配合与支持。

不少专家也表示,切实遏制“野味”交易,需从源头控制风险,更需全民共同努力。“一方面加强监管,规范线上线下交易,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自觉抵制野生动物抵制滥食行为的良好风气。”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红滥食案例的背后,基本都存在着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此类事件传播快、影响面广、查处的时滞性强。“加强管理部门、互联网行业的合作很有必要,管理部门应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互联网企业须切实履行好自律义务。”

新黄河记者:李震

编辑:邢志彬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