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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徒!中国“核掌门”康日新,受贿18亿泄露核机密,下场大快人心

2025-07-23 11:41 来源:海蔻通 点击:

叛徒!中国“核掌门”康日新,受贿18亿泄露核机密,下场大快人心

中国的核事业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发展。在这个领域,曾经有一位名叫康日新的高级干部,他从一个普通的水电工人成长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兼党组书记,还是中央委员会委员。他可以说是中国“核掌门”人物,掌握着许多国家机密和重大项目。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位高权重的人物,却因为贪图金钱和利益,沦为外国间谍,出卖国家情报,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危害。

他最终被查处,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一个怎样的悲剧?他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他的结局又如何呢?

康日新出生于1953年,山西大同人。他家境贫寒,但是聪明好学,成绩优异。1972年高中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山西大同县水利局杨庄电灌站工作。1975年,他考入上海交通大学反应堆工程专业,并于1978年毕业后进入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工作。在那里,他凭借自己的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极高的政治思想觉悟,一路青云直上。从最基层的助理工程师做起,十几年后就成为了研究院的副院长。

1996年,国家为了整合原子能产业,提升中国核工业技术在国际上的竞争力,组建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康日新被提拔为总经理助理,并很快晋升为高级研究员。1998年,他被调任到泰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和董事长。在那里,他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让公司焕发出勃勃生机。2000年,他再次回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担任总经理,并于2002年兼任党组书记。2007年,他当选为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在外人看来,康日新是一个成功的人物,他在核事业领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他的带领下,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每年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发展速度,在国企各行业中名列前茅。他还参与了多个国家重大项目的招标和决策,并与外国同行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合作。他受到了上级的信任和赞扬,也赢得了下属和同事的尊敬和爱戴。

然而,在光鲜亮丽的表面下,康日新却隐藏着一个丑陋和邪恶的灵魂。他贪婪无厌地追求金钱和利益,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和国家的利益。他的堕落和背叛,始于2004年。

2004年,康日新开始涉足股市,希望通过炒股赚取更多的财富。然而,他并没有想象中的好运,反而一赔再赔,很快将自己的积蓄投入了股市。他没有及时收手,而是为了翻本,将目光盯上了公司的公款。他私自挪用公款理财炒股,结果却越陷越深,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欠下了巨额债务。

为了还债,康日新又把搞钱的目光转移到了一些国家重大项目上。这时,他引起了外国商业间谍的注意。他们发现康日新是一个有权有势、又有贪欲的人物,正好符合他们的招募条件。于是,他们开始接近康日新,向他提供各种诱惑和利益。

2005年,浙江三门和广东阳江两处核电项目开始对外招标。参与竞标的有美国西屋公司和法国阿法珐公司。经过资质审查和技术评估,美国西屋公司被确定为优先竞标方。然而,法国阿法珐公司不甘心失败,就通过商业间谍联系上了康日新。他们向康日新表达了“合作”的愿望,并承诺给他提供巨额佣金。

此时的康日新正因为股市赔钱而焦头烂额,于是很快答应了法国公司的要求,顺利地从法国商业间谍手中拿到了一笔巨额佣金。康日新不仅答应让法国公司中标,还将我国大量的核材料机密文件提供给对方。这些机密文件涉及到我国核弹的设计、制造、储存、运输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一旦泄露给外国,对我国的安全和发展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和危害。

2006年,在最后公开招标结果的时候,法国阿法珐公司果真如愿以偿地中标。这引起了美国西屋公司的不满和怀疑。他们认为自己明明是优先竞标方,为什么会被法国公司超越?他们开始调查这件事情,并向我国有关部门提出质疑。

这件事情也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注意。他们开始对招标过程进行审查,并发现了康日新与法国公司之间的不正当交易。他们立即对康日新展开调查,并发现了更多惊人的事实。原来,康日新不仅在这个项目上出卖了国家情报,还在其他多个项目上与外国间谍勾结,收受贿赂,泄露机密。据统计,在这些年里,康日新靠出卖情报获得的非法收入高达18亿元。

2009年8月5日,中央纪委向外界透露,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兼党组书记康日新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贪污腐败案已经被组织扣押 ,现在正进行下一步调查。10天后,官方正式对康日新的审查结果,声称因为证据确凿,康日新的违纪和贪污腐败案也将进一步接受处理,同时,他也被开除了党籍和撤销了所有职位。舆论对康日新的行为感到愤慨和震惊,纷纷谴责他的卖国求荣和贪污无耻。

2010年11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康日新出卖国家情报、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康日新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为,康日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同时,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外国间谍机构提供我国核材料情报,严重损害了国家安全和利益。康日新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并且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依法惩处。

康日新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他辩称自己没有出卖国家情报,只是与外国公司进行了正常的商业合作;他也没有收受巨额贿赂,只是借用了一些钱,并且已经归还了大部分。他请求法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1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经过审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没有错误。二审法院驳回了康日新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这样一来,康日新的案件就宣告终结。这位曾经风光无限的中国“核掌门”人物,就此沦为一个无期徒刑犯。他将在牢狱中度过余生,永远失去了自由和尊严。他也成为了我国核事业领域的一个耻辱和污点。

康日新的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和打击一切形式的贪污腐败和出卖国家情报的行为。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的纪律,保持清正廉洁和忠诚爱国。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核事业的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